在關係中,你是愛對方還是愛自己?

今天在跟一個非常要好的朋友討論我們接下來要辦的工作坊,在討論的過程中,這個朋友提出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,他說:「喜歡跟愛是兩回事,為什麼我們在交往前會告訴對方:『我喜歡你』,但交往後,我們卻會希望聽到對方說:『我愛你』,而不再是『我喜歡你』呢?」這讓我們再度回到了「喜歡」與「愛」本質上的差異,為什麼它們是兩個不同的單字,我們卻往往將它們混為一談?
 
我常聽到人們在進入長期關係之後,就開始想要改變對方,例如:不要太常出去玩,要在家陪我、要做家事、不要亂花錢…等等,但奇怪的是,這些缺點有時候在交往前,卻是我們喜歡的優點。我們可能因為對方很擅長社交、很有自己生活,而覺得他很棒,但在交往後,我們卻開始限制對方不能這麼做;我們也可能因為對方對我們很大方、滿足我們的很多需求而喜歡他,但在交往後卻要他開始存錢,更甚者還要對方不能在自己的興趣上花錢,但要在我們身上花錢,這不是很奇怪嗎?
 
在進入關係前,你早就該知道對方是個怎麼樣的人,否則你為什麼選擇進入關係?因為對方很正?身材很好?很有錢?長得高?如果是基於這些理由,你喜歡的到底是這個人,還是這個人的條件?
 
很多時候,我們喜歡的都是自己,而我們選擇了對方,是因為他們「對我有利」、他們的條件能讓我變得更好,所以我喜歡了他,但扣除掉條件之後呢?這個人還有什麼殘餘的價值嗎?還是他就只是一張清單,上面寫滿了所有詳細的基本資料?如果你都是用這種方法在挑選別人,那你也不能覺得別人用條件來挑選你是一件很現實的事,這世界是公平的。
 
想要不被條件挑選,就不能用條件挑選別人。有人跟我說,女生還是會在意男生太矮這件事,但我認為,這只是因為不夠喜歡,如果你能夠忽視所有自身與對方的條件,不管是高矮胖瘦都不應該成為問題。設想,如果今天有個人能接受你的所有,不管是你的任何正面負面、優點缺點、奇怪的癖好、神秘的習慣、任何不為人知的你覺得丟臉的事,還有你的腳臭,而且還能還不猶豫、不求回報的全心全意愛你,這樣的人,你還會在乎他到底幾公分嗎?不會!這代表這些其實根本不是重點,這如果會成為問題,那就只是在權衡之下還沒超過接受門檻而已。
 
為什麼有些人進入長期關係還是很容易分開?為什麼爭吵不斷?因為在關係之中,你喜歡的還是你自己,你只是企圖讓這個對象持續或變得對你更加有利而已。所以你開始想改變對方、開始想控制對方、開始挑三撿四,因為你想讓一切變得對自己更加有利。為什麼要對方不能出去玩?因為你想要對方更多的時間陪自己;為什麼要對方做家事?因為你不想做這麼多家事或甚至根本不想做;為什麼要對方存錢?因為你希望自己在未來的生活是可以更有品質或更有保障的…這些哪一項不是為了自己?
 
但愛在本質上就不同了,愛的某一種定義是:「愛是種能力和意願,能讓你關心的人去做他們選擇要做的事,且不要求他們必須令你滿意。」
 
你喜歡一個人的瞬間,可能是你們一起出去玩時,你看到他和別人相處時愉快的笑臉,但你卻選擇在交往之後,剝奪他的笑容,然後還告訴他必須符合你的規則才叫作愛,這什麼邏輯?為什麼他必須要這麼不快樂的來愛你?這樣的愛有什麼意義?當你在告訴對方你愛他的同時,卻是在要求他的行為要令你滿意,而忽視他的需求與快樂,這樣的愛,真的是愛嗎?他可以選擇不再出去玩,而是留在家陪你,但那也必須是他自己的選擇。唯有在對方沒有壓力,仍然願意作出這種選擇時,他的笑容才會繼續留在他的臉上,而不是你的臉上。
 
不管是喜歡或愛,都沒有不好,為自己考量為自己打算,也是一種明智的選擇,但你的選擇,對方必定會給你相對應的回報。如果你希望的是擁有一段健康並且長久的關係,那你就必須認清自己在愛情裡的行為,可能會帶給你什麼樣的後果。
 
在我明確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一段長期穩定的關係之後,我曾經跟一個喜歡的對象說過:「你可以繼續跟別人約會沒關係。」他很吃驚。我說:「因為我喜歡你快樂的樣子,我知道你喜歡到處去認識別人、到處玩,我不想因為我喜歡了你,所以你就失去了你的快樂。」我很清楚,如果我剝奪了他的快樂,我很有可能不再喜歡他了,所以我選擇保持他的快樂。
 
我們喜歡一個人,是因為他可以讓我們覺得自己變得更好;而我們愛一個人,是因為我們找到了他的本質,那個我們所欣賞的特質,不再是因為他的條件或他能為我們產生多少價值。這才是唯一能避免我們陷入無止盡的比較的方式,就是「回到本質」。去愛一個人的本質,而不是圖他能給你多少好處。
 
當你開始質疑為什麼你的另一半不再像以前一樣有魅力時,或許你可以回過頭來檢視,是你根本沒認清他的這一面,還是你剝奪了他的魅力?
 
現在的你,是你過去所有選擇的總和,所以你得到的一切,不管你認為好壞,都是你應得的。
 
BY 亞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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