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情裡重要的,究竟是對的人,還是對的關係?

以前我一直相信,這世界上有一個「另一半」的存在。對方會完全的適合我、完全的了解我,我們的相處不會有任何瑕疵、不會有任何痛苦,在這樣的夢幻關係裡,爭吵是不存在的,一切都會很美好。

每一次分手,我心裡都想著:「唉,對方果然不是那個對的人,我得再去找找。」於是一邊調整自己,一邊迅速的進入下一段關係,希望用最高的效率,找到那個和自己一切契合的人。
直到我遇見越來越多交往很久的情侶之後,我才發現事情好像跟我想得不一樣。
讓我印象深刻的,是某一次我問了一個和男友交往七八年、感情甚篤的女生朋友:「為什麼你們都不會吵架啊?」她回答我:「交往前兩三年吵很兇啊!後來就沒什麼好吵了。」
這時候我才發現,原來所謂「對的人」並不是一個「完成體」,他並不是一個人,而是一個人與你所產生出來的關係。所以嚴格來說,「對的人」並不存在,或者說一生可能有好幾個,重點是「對的關係」。
當我們把「人」和「關係」拆開來之後,很多原本看不懂的事情就會變得清楚。過去,我們可能都以為必定要找到那個人,良好的關係才會成立,但事實上,每段關係裡都包含了「你」、「我」、「我們」,即使對方再怎麼對,如果「我」不對,關係也有一半的機率不會是對的,但換言之,就是關係會有一半的機率是對的。同理,如果「我」是對的,即使「你」沒有很對,關係也有一半的機率是對的,關鍵只在於如何找出兩人相處的方法。
在早期我學習所謂課題分離的時候,我一直以為某一方的問題就是他的責任,另一方是完全沒有責任的。所以如果關係出了問題,我們該做的事情是找出責任歸屬,並且要求那一方承擔起改變的責任。
這個概念非常的合理,但當我遇到某個熱愛課題分離和責任歸屬的前女友之後,我變得極度杜爛這件事。
當時,這名前女友時不時就要找我開關係檢討大會,「聊聊」我們最近的關係有什麼問題。美其名是檢討,但在我看來,就只是單純的跟我說:「老娘最近覺得哪裡不妥,你要改改。如果你有覺得不妥的地方也可以提出來,大家『討論討論』。」
這種方式讓我覺得很不滿,即使我知道對方這麼做的原因是為了改善關係,但我仍然覺得很杜爛,因為講得好像一切都是我的問題我的責任,都沒對方的事一樣。
所以這樣的檢討大會,開到最後很容易變成互相指責跟抓戰犯,雖然某程度也算是定期抒發大家的不滿,也是件不錯的事,但以長期來看,這樣的模式只是不斷在耗損雙方對於談論關係的意願而已。
在我自己親身體驗這件事的杜爛感之後,我決定採取新的方法——提出感受,並且共同面對問題。
改變不是一個人的責任,或許對方有些部分令關係出現了不協調的地方,但整段關係是兩個人的事。既然要改善的是整段關係的品質,也就是說兩個人都必須投入在其中,而不是把「改變」這件事丟到某一方的頭上,讓那一方去孤軍奮戰。如果一段關係長期處於指出對方的缺失,並且要求對方變更,自己卻不做任何協助的話,久而久之某一方對於改變就會變得越來越無力,而長期的無力會讓人喪失價值感,最後變成擺爛或想結束關係。
所以在一段關係裡,提出自己的感受絕對是重要的,但更重要的是要明白,提出感受不是為了抓戰犯、糾舉出某個人的錯誤,而是讓彼此清楚知道彼此的感受,然後讓兩個人能一起面對問題。
我們之所以在關係裡無法誠實,一方面是恐懼關係被摧毁,一方面是擔心自己是否會像在指責對方。但無論是哪種,它會形成的前提都是對於關係沒有安全感,而對於關係沒有安全感,代表的則是我們認為問題是某人的事,以及問題無法被解決。
如果我們能夠換個角度去想,知道每一段關係都是有你有我有我們,而我們把自己的感覺正確表達,就是完成了「我」的部分。當我們完成了「我」之後,緊接著是和對方一起穩固「我們」。在「我們」裡有了安全感之後,「你」也會慢慢變得穩定,最後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。
過去我們可能都花了很多時間在尋找那個「對的人」,以為建立美好關係的前提在於那個人是否有出現,但這樣的想法會因為無法驗證對方到底對不對,而讓我們在關係出問題的時候變得容易輕言放棄,或堅信對方是對的人而在面對很糟的關係時仍然死不放手。這樣的概念基本上就是把自己人生的幸福與否,完全交給命運來決定,說好聽點叫臣服,說難聽點就叫不為自己負責。
所以,如果你想改變你的長期關係,你就得先明白,關係的重點不是那個「人」,而是我們與對方所建立的關係。在明白了這點之後,我們才能真正取回生命的主導權,找出自己能努力的事、為自己建立自己想要的關係,而非把未來交給一個不知道到底存不存在的人身上。
《延伸課程:長久關係育成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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