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挽回——你有想過對方的意願嗎?

 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,身邊爆發了一波失戀潮,一堆朋友不是分手就是感情從順利到爆炸,於是衍伸了一波挽回狂潮。

 
  在我聽完大家的不同敘述之後,我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——想挽回的人都會把錯全攬在自己身上。
 
  找到問題是很重要的,但把錯都攬在自己身上則是另一回事,它並不客觀。人們之所以要把錯都怪在自己頭上,大多不單純是為了懺悔,而是因為需要找出一個戰犯,這個戰犯必須揹起原因跟責任,否則這件事情沒有解答。如果剛好這個戰犯是自己,那我們就可以理所當然的認為「只要我變了,對方就會回來了」,因為如果原因都出在對方身上,我們對這於挽回這段感情,就會變得毫無施力點,除了希望對方改變然後回頭,我們什麼都做不了。
 
  「把錯都怪到自己頭上」,其實是因為我們想要有力量。唯有這樣,我們才能覺得一切還有希望。
 
  但我們忽略了,這世界上還有很多其它很棒,但我們卻不愛他們,或不想跟他們交往的人。不是因為這些人不好,而是因為我們沒有意願。
 
  感情裡最重要的事情叫「你情我願」,這個「願」就是意願。當一段關係走到了盡頭,有時候不是你好不好的問題,而是對方已經失去了相處或繼續的意願。
 
  在下算是一個執著界的大師,我的執著力高的超乎尋常。身為一個無法看破紅塵的佛教徒,我曾經為了挽回,一天唸六次經,兩個月加起來唸了兩百多次,還兼手抄七部經文,最後我發現,唸經幫我成就了當時我希望的其它事,但似乎對挽回毫無用處。
 
  我想了很久,想不通為什麼唸經沒用,直到有一天,一個朋友告訴我:「我們無法改變他人的自由意志。」我才恍然大悟——我根本無視他人的意願。
 
  無論我們怎麼改變自己、想盡奇招、求神拜佛,最終要不要復合,都還是取決於雙方的意願。我們無法勉強一個已經失去意願的人再度接受我們,這不僅會讓關係更惡化,同時也代表了,我們根本不在乎對方,我們只在乎自己的所求所想是否成真。
 
  某天我看了一段脫口秀,表演者說他最近離婚了,並且說了一段非常有趣的話:「如果你身邊有朋友離婚,請替他高興,因為沒有一段幸福美滿的關係最後會走到離婚。」
 
  沒有一段本來就幸福快樂的感情,最後會走到分手,分手只是失去意願最後呈現的方式。而我們會為此難過、放不下,除了失去的痛苦感以外,最大的原因則是遺憾。
 
  每當分手,我們總是遺憾著當初沒有對對方好一點、沒有多愛對方一點、自己的脾氣太差了點、太忽略了對方一點⋯⋯很多很多的遺憾堆疊在我們身上,讓我們想要再有一次機會去彌補對方、再有一次機會去把這件事做好。很多時候分開的痛苦其實已經不是愛不愛對方,而是因為自己遺憾,所以想要再來一次,讓自己有機會彌補。這個彌補,也不是想彌補對方,而是自己的虧欠。
 
  有個最近分手的朋友,失戀當天難過的打給我說了很久,不斷的告訴我她有多痛、多難過、多不想失去對方、對方對她有多好,她願意為了對方改掉所有自己的壞習慣,但對方或許再也不願意接受了。當她講完一段之後,我只說了一句:「可是在妳分手的前一小時,才在說一想到要跟這樣的人相處五十年,妳就受不了耶!」她說:「我不管啦!反正我現在就是要這樣想啦!」然後跟我宣誓她要愛對方一輩子。
 
  三天之後她就走出失戀了。
 
  在冷靜思考之後,她發現自己其實在這段關係裡已經盡了大部分的力,雖然自己也有過失,但造成這個狀況的並不完全是自己,大多數的原因還是在對方身上。
 
  她以前總是認為:「對方小時候的陰影,導致他現在有這樣的傾向,他也是受害者。」但我告訴她:「他小時候遇到了事情,的確很可憐,但當他長大之後、發現問題之後,如果還是選擇不改變,妳沒有必要為他負責。」於是她明白了,自己其實沒有這麼多遺憾。
 
  我們想挽回、想重來,怕的多半是遺感。如果我們在關係裡,已經盡了我們最大的努力,最後結局還是這樣,我們其實是不會想挽回的,因為我們明白這已經是我們能做到的最好了。
 
  如果現在的你想要挽回一段關係,請記得,這世界上有三種事:老天的事、別人的事、自己的事。要不要讓你們再有緣份相遇,那是老天的事;要不要接受你、要怎麼對待你,那是對方的事。你唯一的事,是決定要不要做、要不要努力,至於最後的結果如何,不是你的事。你只能盡力把對方的意願提高,但做決定的人不是你,你能做的決定只有選擇繼續或結束。
 
  挽回是很困難的,在這樣的狀態裡,你沒辦法求得必定的成功,你只能讓自己不再遺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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