寬恕——學會放過自己

  前幾天在男生班講到「寬恕」這件事,讓我突然有感而發。

 
  以前,我們都會認為「寬恕」是一件針對別人的事,是能量向外的,所以我們往往無法選擇這麼做。對被傷害的人來說,寬恕是一種對自己的污辱,一種「憑什麼我要原諒傷害我的人?憑什麼我受了傷卻還要讓對方好過?憑什麼我過得這麼不好,對方卻可以什麼事都沒有的活著?」的屈辱。
 
  我們最過不去的都是「為什麼加害者可以過得好,而受害者還要原諒他」這點,我們認為加害者就應該受到懲罰,不然這個世界是沒有天理的,而身為受害者的人不需要,甚至不能原諒對方,否則大家以後都會去做壞事,會有更多無辜的人受傷。
 
  幾年前,我也很常覺得自己是受害者,我確實因為別人的行為感到受傷難過,別人對我做的事情在我看來,全都是自私又不公正的。那時候的我很常生氣,每天都滿懷著憤怒生活,只要一想到那些事情,就忍不住破口大罵,情緒激動的久久不能自己。
 
  隨著時間過去,我慢慢想通了一些事。我發現這些人也不是故意要傷害我,只是他們做出的選擇,剛好對我造成了傷害而已,於是我開始學會寬恕與放下。當我越去寬恕這些事情、這些人,我就越平靜,到最後,我甚至有點憐憫這些曾經讓我覺得傷害過我的人,我覺得他們也很可憐,所以才只好這樣處理事情。
 
  那些我遇到的事,即使放到現在來看,我仍然覺得是自私且不公正的,我對這些事的看法沒有改變,只是我多了一點點站在別人立場的能力,我變得能理解他們為什麼這麼做,也理解他們有自己的恐懼。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,我再執著著去怪罪及憎恨他們,似乎也沒有什麼意義。
 
  當我在心裡原諒了他們之後,我發現自己好多了,我的內心又開始變得柔軟,心情也變得平靜。
 
  後來我才明白,原來「寬恕」最大的意義,並不是讓加害者好過,而是讓自己過去、讓自己不再需要浪費生命在憤怒上。這是一種愛護自己的能量。
 
  每個人都在有意無意間傷害過別人,我也不例外。每當我想到自己過去做過的事,可能對別人造成了多麼大的傷害,我心裡就一陣劇痛。不管那些被我傷害過的當事人是否還在意這些事,我都還是對於自己曾經的行為感到無比的懊悔。這就是加害者的懲罰。
 
  一個有良心的加害者,並不會因為別人說句:「我原諒你」,就得到解脫,他們仍然會想要有所補償;一個沒良心的加害者,也不會因為受害者不原諒他,他就覺得痛苦或開始感到內疚,除非有人對他做了什麼實際上的復仇行為,否則受害者的憤怒對他來說毫無意義。
 
  所以,不管我們原不原諒那些加害者,他們要嘛就是自己懲罰自己,要嘛就是毫不在意,如果我們沒打算做出任何具體的行為來向對方復仇,我們的憤怒就只對一個人產生作用,那個人就是自己。
 
  很久以前我看過一句話:「不要拿別人犯的錯來懲罰自己。」以前我覺得這是一句屁話,我懲罰了自己什麼?我生氣、我怨恨這些人,不都是他們自找的嗎?
 
  後來我發現這是真實的。當我們憤怒悲傷痛苦難過的時候,對方並不會因此受到什麼影響。如果一個人選擇做出一件傷害你的事,不是他根本不在乎你、他根本沒有想到,不然就是他根本沒有足夠的智慧用不傷害你的方式處理。不論對方是哪一種,最後因為生氣憤恨的情緒而被影響的人,媽的只有我自己啊!我到底為什麼要為了一個不在乎我,或是根本沒大腦的人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啊?
 
  有時候緊抓著憤怒會讓我們感受到力量、感受到確定、感受到自己是正確的,但其實,我們就算不依靠憤怒,也能是個有力量、確定,而且正確的人。憤怒是一種簡單的方法,卻也是一種最傷害自己,以及身邊愛自己的人的方法。
 
  「寬恕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因為這對大部分的人來說,代表了「我允許別人這樣對我」。但如果我們真的不想受到這樣的對待,我想我們還有更多更好的方法,而不是選擇這樣傷害自己。
 
  當我們能夠寬恕,我們就能讓不該停留的憤怒離開;當我們能夠寬恕,我們就有餘力對自己更好一點;當我們能夠寬恕,我們就能走到比加害者更高一層次的位置。
 
  如果某天,你發現自己也曾經在有意無意間傷害過別人,或許你會感覺沮喪,或許你會感到內疚,也或許你根本就不在意。但無論如何,你也總是感覺到了當年傷害你的那個人的心情,或許現在的他,正是用跟你同樣的心情繼續生活著。
 
  祝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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